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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之刑法知识:刑法的种类例题

华图教育 | 2022-01-2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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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刑法的种类

  【例题】

  1.(单选题)下列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A.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B.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C.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A项: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说法正确。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B项说法正确。C项: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C项说法正确。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D项说法错误,此题为选非题,故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刑罚的种类是()

  A.管制

  B.拘役

  C.拘留

  D.有期徒刑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又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又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拘留不属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刑罚的种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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