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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之刑法知识:追诉时效

华图教育 | 2022-01-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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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追诉时效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追诉时效。

  1.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2.追诉时效的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追诉时效的延长

  ①《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②《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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