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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之刑法知识:累犯

华图教育 | 2022-01-2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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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累犯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累犯。

  1.概念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

  2.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

  (4)犯前后两罪均年满18周岁。

  3.特别累犯

  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种罪的一种。

  (2)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三类罪,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

  (3)犯前后两罪均年满18周岁。

  4.对累犯的处罚

  应当从重处罚;

  不能适用缓刑;

  不能适用假释。

  【注】过失犯罪;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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