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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之刑法知识:犯罪主观方面

华图教育 | 2022-01-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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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主观方面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且希望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明知且放任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3.无罪过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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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事件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能认识到损害结果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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