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庆市2015年选调生调剂录用人员体检结果及做好进一步检查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简章规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2015年选调生调剂录用人员体检结果及进一步检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结果
详见附件。
二、关于进一步检查事宜
1.体检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只检查需要核查项目,费用由考生按照相关标准自付。
2.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女生与医院另约时间检查。
3.其他项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及时到市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6月24日体检处)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需要做进一步核查考生要保持良好心态并注意休息。
三、其他事项
1.请体检合格的拟签约人员逐条阅读签约书条款,按要求及时签订《重庆市选调生分配签约书》(一式三份)。如需完善学校三方签约的,可将学校签约书一并寄至重庆市委组织部。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签约的,经学校同意后不影响本次签约,请考生及时与已签约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请拟签约的考生及时将有关材料寄出。材料包括《重庆市选调生分配签约书》(一式三份),学校三方签约书(不需完善的不寄),填写好的邮政EMS快递单。我部完善相关手续后,及时按考生填写的回信地址将签约书反馈至考生。
3.未完成体检考生,可先办理上述事宜,我部将视体检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签约。
4.选调生招录工作后续有关事宜将及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咨询电话:重庆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02363898152
附件:重庆市2015年选调生调剂录用人员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