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2015年选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规定,按报考同一区县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重庆市2015年选调生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集中地点及时间
体检集中地点:重庆市委党校东院综合楼广场(选调生面试集合场地)
体检集中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女同志到达时间为6:30;男同志到达时间为6:40
三、体检费用:
男同志:320元;女同志:330元。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编号进行有序体检,如有放弃者,请书写放弃声明,于4月12日内传真至02363896516(自动传真)。
2.应到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3-5天后补检;怀孕或有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体检当日请穿着轻便服装和软底鞋,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连裤袜及胸罩),勿携带贵重饰品。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有手术史者请带上相关手术记录。近视者请带上眼镜。
12.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五、其他事宜
1.体检结果于4月14日12:00前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阅读相关信息并相互转告,并保持手机畅通。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36389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