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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巫山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人

巫山法院 | 2025-05-2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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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审判工作需要,巫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其他不宜担任派遣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1,计划招录3人

  (1)截至2025年5月28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3)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学类专业优先。

  2.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2,计划招录2人

  (1)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2)截止2025年5月28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米及以上。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

  (5)中共党员、获得过优秀士兵称号、嘉奖或有立功表现者优先。

  3.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3,计划招录1人

  (1)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2)截止2025年5月28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米及以上。

  (4)持有A1驾照。

  (5)中共党员、获得过优秀士兵称号、嘉奖或有立功表现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28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701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巫山县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巫山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附件: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巫山县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考核

  1.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1

  主要为笔试和技能考核。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技能考试试题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命制,考试方式为看打,平均每分钟准确输入汉字数为技能考试分数,60分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于当天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考核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考核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30%,满分50分。

  笔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2和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3

  主要为3000米耐力跑测试和驾驶技能考核,考核成绩=3000米耐力跑测试成绩×30%+驾驶技能考核成绩×20%,满分50分。

  3000米耐力跑测试和驾驶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从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降低至1: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命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1:1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日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派遣人员,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派遣手续,其中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2第2名由巫山县奇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派遣手续,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被派遣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巫山法院报到。

  四、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巫山法院政治部:谭老师,023-57651004。

  来源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0OTQ3OTk2Mg==&mid=2247557611&idx=1&sn=5f29491dd04f6844acbb0a8065541d4a&scene=6#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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