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2025-2026年度南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安排,按照《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4〕9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2025—2026年度区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期限
1年(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
二、聘任对象
选聘2名法学专家、6个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三、聘任费用
每名法学专家顾问聘任费用3万元,每个律师事务所或律师顾问聘任费用1.5万元。
四、聘任条件
(一)律师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服务决策和法律实践能力;
3.律师受聘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公认的专业能力;
4.法学专家受聘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
5.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律师受聘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律师事务所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设立5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拥有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选派律师应当具备上述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
3.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服务内容
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遵循客观准确、专业严谨、务实高效的原则,为区政府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准备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文本;
5.为处置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根据需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按规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其他会议;
8.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法学专家、律所或律师符合聘任条件的基本情况材料;
2.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市级、区级部门政府法律顾问的业绩和从事司法行政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3.根据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提出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律所服务实施方案需须含人员安排计划等相关内容),服务方案尽可能具体、明确。
(二)提交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4月13日前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3层321室)。
七、聘任程序
区司法局根据聘任条件对收取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报名对象基本情况、以往业绩等综合择优确定顾问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八、报名联系方式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易妍、王波,联系电话:023-71418601。
来源文章:http://www.cqnc.gov.cn/zwxx_197/gsgg/202504/t20250408_14500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