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在10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华图教育将同步国家公务员局更新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3-2021国考时间安排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2022 | 2021年xx月xx日 | 2021年xx月xx日-xx月xx日 | 2021年11月27日 |
2021 | 2020年10月14日 | 2020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20年11月29日 |
2020 | 2019年10月14日 | 2019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9年11月24日 |
2019 | 2018年10月21日 | 2018年10月22日-10月31日 | 2018年12月2日 |
2018 | 2017年10月28日 | 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 2017年12月10日 |
2017 | 2016年10月13日 | 2016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6年11月27日 |
2016 | 2015年10月13日 | 2015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5年11月28日 |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汇总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
2021年 | 2020年10月14日 | 2021国考公告|职位表 | 11月1日-11月7日 | 11月29日 | |
2020年 | 2019年10月14日 | 2020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4日 | |
2019年 | 2018年10月21日 | 2019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22日-10月31日 | 12月2日 | |
2018年 | 2017年10月28日 | 2018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30日-11月8日 | 12月10日 | |
2017年 | 2016年10月13日 | 2017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7日 | |
2016年 | 2015年10月13日 | 2016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9日 |
我是新手,怎么备考2022国考:
对考生来说,一定要做好时间规划,才能对考试做全面的复习。
1.基础学习——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扎实技巧方法
对于很多考生而言,公考的考试科目知识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梳理基本的学科知识树,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
在学习基础知识时,可以选择基础理论书籍,比如侧重不同考情,梳理基础知识理论框架的各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或《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也可以选择对知识理论细节挖掘更为深入的知识理论书籍,比如《模块宝典》《申论万能宝典》等。
在学习的过程中,切忌只学理论,不做题目。正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任何技巧不经过练习都没有办法在考试中发挥作用。
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一个知识点,对应练习一组题。大家在选择题目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区分难易程度的分科目分技巧的题册。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针对性练习,扎实技巧方法的作用。
2.强化学习——巩固知识理论,查漏补缺知识方法技巧
建构了知识体系之后,要通过练习稍有难度的题目,检测学到的技巧方法掌握是否扎实。这个阶段,大家可以使用之前购买的题册,练习每个方法中对应的强化难度或中等难度的题目,根据练习自测情况找出自己掌握比较薄弱的技巧方法,重新学习巩固,这样就能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3.题海学习——了解考情趋势,预演考试提高做题效率
查漏补缺之后,我们对知识的掌握就基本过关了。这时建议大家准备好所有参加考试的历年真题,从最近的真题做起,了解考情趋势。我们要通过套题练习分析考试趋势与该考试的特色考情,根据近几年考试的重点明确后期复习巩固的侧重点。另外,也要通过这些真题的练习习惯考试当时的场景、节奏,提高做题的效率。
4.冲刺复习—全真模拟考试,预测练习提前适应考试。
在距离考试一到两周的时候,应该开始完全按照考试的时间自己安排全真模考,用对应考试的预测试卷或密卷进行练习。一方面,这能起到预测作用,另一方面,这也能让我们提前找到考试的感觉,真正进入考场时,就不那么容易紧张。
另外,这里图图提到一个小技巧——当考试真题不好找时,我们可以从预测试卷或密卷入手,去研究考试的出题情况。因为这类试卷的仿真程度很高,对于指导我们备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近期要考试的军队文职,其中的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在市面上非常难找,要做好准备,可以去找军队文职考前专业科目密押卷,了解科目的命题情况。
5.阶段模考—自测把握方向
阶段模考并不是最终阶段才要做的工作,而是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应该去做的工作,经过阶段检测,我们才知道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情况如何,下一个阶段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如果觉得自己进行分析自测不够准确,可以选择购买测评,专业的批改和分析报告对于下一步备考指导意义更大。
以上备考五条,1-3阶段的时间要根据整体时间自行安排。总之,开始得越早,时间安排灵活度越高。
鉴于有小伙伴是第一次国考,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
1、什么是国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 (简称“国考”),是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2、国考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报考(以2021年国考为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国考基本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前公开调剂、面试公告、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国考考试内容
国考有笔试和面试2个阶段,通过笔试者方可参加面试,笔面综合成绩排在前列且在政审、体检等环节都达到要求者即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1)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包括《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简 称 行 测 )与《申 论 》两个科目。
(2)面试
国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税务系统近两年则采用无领导小组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
吴某凡事件发酵至今日,最新的进展是北京朝阳区检察院的通报:“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根据此通报的内容,吴某凡被逮捕就是进监狱了吗?之前的刑事拘留又是什么意思?如果确定是强奸罪了,那大概能获刑多少年呢?我们一起来捋一捋。当然。这其中也有多个刑法知识点是我们在准备事业单位考试的时候需要掌握的呢。
首先是7月31日,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凡刑事拘留,什么条件下才会刑事拘留呢?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是:①当事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被发觉的;②被害人、现场目击人指认其犯罪的;③在当事人身边或其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动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那么很明显,吴某凡之所以被刑拘,极有可能是因为第②条,因为本案中出现了都某竹、张某三等多名疑似女性受害者的指认。也就是说刑事拘留是在当事人有一定嫌疑的时候(不需要有切实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当然这种强制措施是暂时的,一般拘留在当地看守所,一般为14日,对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延长至37日。那么本案中吴某凡是有“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属于可以延长行政拘留的情形。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若有切实的证据证明该嫌疑人犯罪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没有搜集到切实证据则刑拘期限届满后应当释放。根据8月16日朝阳检察院的逮捕通告,可知检察院批准了朝阳公安的逮捕申请,说明朝阳公安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吴某凡强奸罪的证据,也就是说吴某凡强奸的问题基本坐实了。
有了一定证据并且已经逮捕之后,吴某凡就一定要坐牢了吗?并不是。被逮捕只能说明吴某凡犯强奸罪的可能性已经非常高了,但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如何,究竟是否认定为强奸罪、是否要判刑并送监狱执行刑罚,还需要检察院将案件移交给法院进行开庭审判,审判的过程中嫌疑人也有机会请律师应诉、辩解。如果最后法官综合证据和各方发言,认定强奸罪成立,做出有罪判决后,才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进行量刑(强奸罪的刑期一般为3-10年)、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说吴某凡就一定是强奸犯、一定会坐牢,但看当前的案件程序进度,基本可以确定了,因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每一步都是审慎的,不放过罪犯、也不冤枉良人。
综上所述,不论刑事拘留还是逮捕都是暂时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措施,也叫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后再由法院进行审判定罪,判决出来后交付相关机关执行刑罚,这才是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事拘留、逮捕、刑事处罚,三者的区别你搞清楚了吗?来做一道题试试吧。
【多选】下列选项中描述的事项,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A 刘某因被邻居车辆挡住出库出口,一气之下放火烧毁该汽车,法院经审理判处刘某罚金2万元
B某公司员工王某私自将公司价值1万元的财物占为己有,经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
C张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张某失手用砖块砸死了邻居,心生恐惧而欲逃跑,被赶来的民警当场逮捕
D 大学生洪某与何某同时喜欢同班同学李某琳,后洪某冲到何某宿舍将何某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法对洪某行政拘留10日
【答案】:AD
【解析】
A项:根据上文,我们可知刑事处罚措施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因此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A项当选;
B项: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因此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C项: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企图逃跑、毁灭罪证等情况时也可以直接逮捕;
D项,洪某将何某打成轻微伤没有达到犯罪程度,不需要进入刑事程序,只需要行政处罚即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是刑事处罚,更不是刑事强制措施。D项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D选项。
现在你清楚了吗?在吃瓜的同时,是不是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这都是我们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公安干警等考试要考的法律题目哦!此外,从吴某凡事件中,我们也要学会理智追星,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坚持基本的是非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