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选调区外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本区外选调在编在岗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
共51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梁平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等次(试用期除外)。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学历: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3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免试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可予免试。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提交申请表
有意参加选调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18:00前到梁平区教委401室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岗位人数(有免试人员的岗位为剩余计划岗位数)比例达到1.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四舍五入),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根据岗位紧缺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六、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由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区教委组织考察组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八、聘用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试行)》落实相关人才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申请人员加入QQ群:861983795。
来源文章:http://www.cqlp.gov.cn/jw/zwxx_29282/gsgg/202107/t20210720_9490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