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暂未发布
可参考2020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
一、招考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0年毕业生;
(三)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公安局警令部、刑侦总队以外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除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申论学习备考中,会出现让考生对某种社会现象、问题,或政府的某种做法,某个观点发表的看法、谈认识等,这种题目我们称之为评论型综合分析。在此类题目做答中,建议各位考生以总分总的思路作答,第一步往往在于怎么问怎么答,根据题目设问,表明自身观点。但现实作答实际中。各位考生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更好表态。今天,华图教育就带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在评论型综合分析作答中的第一步,如何表明自身观点。
一、表明观点应做到观点正确。何为观点正确,即你的观点要与出题人、材料整体观点立场相一致,而非过分主观臆测,将自己看的过重,过分强调自己的观点。
如:谈谈你对“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看法。即使你自己认为此项政策有很多不尽合理之处,是一项有待商榷的政策,但是如果材料立场以肯定为主,肯定此政策为符合时代发展,有益社会进步的好政策,那么你在作答之时,也应重点以肯定为主。
二、表明观点应做到观点明确。观点明确,往往是考生在作答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如何做到观点明确,在这里给大家梳理几种方法。
1. 直接肯定或直接否定。这种情况往往较为简单,材料立场相对明确,材料分析时主要以肯定为主,主要分析事物的积极意义,那表态时直接对分析作答对象予以肯定、支持、认可即可。如“我认为……值得肯定/有积极意义/应值得学习/值得点赞”等正向肯定式表达;若材料分析时主要以否定为主,主要分析事物的危害,那表态时直接对分析作答对象予以否定、反对。如“我认为……存在问题/应引起重视”等正向否定式表达。
2. 材料既有肯定、又有否定。这种情况往往是考生作答中的难点,对一个事物的分析既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积极意义,同时也看到事物存在的问题,引发的危害。我们同学在作答中往往会以“我们应辩证的看待/这个话题有利有弊,有好有坏”的形式来进行表态。虽然也是一种表态方式,但在观点呈现上难免显得有些俗套,不够明确。遇到这种情况,材料虽然是从两个方面分析事物,但是必然会有一定的倾向性,倾向支持或倾向反对。建议大家以“虽然……但是……”的句式呈现观点,“但是”转折之后呈现材料的立场和倾向。如“虽然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在现阶段可能加重部分家庭负担,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3. 借用宏观对策表明观点。如遇到一些社会问题的分析评论时,可以点明本质,借用对策式的表态方式。如:“谈谈你对‘邻避现象’的看法。”在表态时就可以以“邻避现象本质反映的我国公共管理的滞后,在以后公共管理活动中应协调各方利益,杜绝邻避问题出现”。点明问题本质,宏观提出问题解决方式也是表明态度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