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暂未发布
可参考2020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
一、招考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0年毕业生;
(三)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公安局警令部、刑侦总队以外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除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热点背景】
近日,“民法典解答孩子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上了热搜。人们时不时会争论一番的“压岁钱谁来管”问题,现在有了法律上的答案。
【观点聚焦】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长辈把压岁钱拿出来交到对方手上后,这笔钱就是别人的了,这个“别人”就是受赠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解释说: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作为孩子你可以拿来,那是你的钱,你可以交给父母让他们帮你保管,但是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替你保管,他们不能替你花。
估计,平时上网看报的孩子们该欢呼雀跃了:我的压岁钱,终于可以由我做主了。其实,这里是有前提条件的。
前不久,杭州一个六岁的男孩子多次手握压岁钱冲进超市,对一群小伙伴说:想要什么?随便拿!直到感觉有些不对劲的超市小老板把情况告诉他妈妈后,这场“盛宴”才结束。是的,压岁钱虽然归小孩,但也不尽然能让小孩随便用,民法典对此有相应规定。
家长不愿意孩子自行保管压岁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担心孩子乱花钱。这些年,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过度进行网游消费等现象屡见不鲜。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仅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在现实生活中,家长与孩子的财物很难分得一清二楚,争论压岁钱归谁管,反倒使得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变得对立。家长倒不如从压岁钱开始,对孩子进行财商启蒙。
有些未成年人滥用金钱行为,是因为尚未形成理性消费观念和理财规划意识。家长可以借压岁钱之机教导孩子合理消费和储蓄,比如让孩子学习制订理财计划,引导他们如何把钱用在学费和文具等支出上,这是积极的做法,也是长辈们给压岁钱的真正心意所在。
对孩子来说,通过压岁钱形成对财产支配权的理解以及正确的消费观念、理财意识,渐渐学会正确使用、支配财富,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成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