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暂未发布
可参考2020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
一、招考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0年毕业生;
(三)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公安局警令部、刑侦总队以外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除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韩鑫)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通知》。《通知》将重点开展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电信服务、开展互联网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切实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等四方面12项重点工作,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电信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将保留线下传统电信服务渠道,持续完善营业厅“面对面”服务,优化老年人业务办理流程;同时,持续优化电信客服语音服务,提供针对老年人的定制化电信服务。此外,还将持续完善网络覆盖,精准降费惠及老年人并重点加强面对老年群体的“通信行程卡”推广工作,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程验证服务。
在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方面,《通知》提出将推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使智能终端产品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大电池容量、操作简单等更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特点。同时,将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健康监测、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产品在示范街道(乡镇)、基地中应用。此外,还将推进面向智慧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标准及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形成智慧健康养老终端设备领域一站式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老年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在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方面,按照《通知》,下一步将组织首批115个公共服务类网站和43个手机APP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需求,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切实改善老年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的体验。
此外,为保障老年人的安全使用体验,《通知》指出将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降低老年人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同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确保老年人安全享受智能化服务。
原标题: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原文链接: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1/0219/c1004-32031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