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巫山县2019年11月公开遴选县人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
公开遴选县人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巫山编办〔2019〕32号文件批复,决定县人大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巫山县人大信息中心共遴选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巫山县2019年11月公开遴选县人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具体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5.近三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或不定等的;
7.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12: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巫山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分别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鲜章)、在编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报考比例:报考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2019年11月18日14:0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比例。拟遴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研究,则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劳永逸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察
根据考调单位所设遴选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参加工作时间在前、学历高、职称高、任职高者为考察人选。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调动。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大机关负责解释。此次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委托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