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机关单位公开遴选15名公务员和14名事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溪县辖区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其中机关公务员15名,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见《巫溪县2019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县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详见《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5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调剂、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咨询电话:51728018。
2.报名地点:巫溪县马镇坝行政综合大楼13楼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一览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自行下载《巫溪县2019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善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及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同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相应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经初审合格的,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机关公文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报考者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等,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低、年龄的大小、学历层次高低、工龄的长短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递补的,该职位取消。
(四)调剂
完成体检递补后,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在笔试成绩合格、未进入体检且报考时同意岗位调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配,进入体检。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拟遴选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通过体检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可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人,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
(六)公示
笔试成绩和拟调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qwx.gov.cn/)、重庆巫溪门户网(http://www.cqwxnews.net/)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公示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度巫溪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2019年度巫溪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