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救援人员简章
为增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救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26年上半年大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人。
三、工作性质
消防救援人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接警调度员、消防通信员、装备维护员、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岗位招录对象,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和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同等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证明、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立功奖励证书等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持复员退伍军人证),提供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3月1日前完成现场报名工作。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310办公室,政策咨询:13206074227,监督电话:13667656692。
(三)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结合现场报名一并开展。现场复核通过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证明、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立功奖励证书等证书证件,对招录对象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技能等级、立功受奖、入党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复核。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招录。
六、体技能测试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1)执行,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素质等,特殊岗位招录对象体能条件可适当放宽。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消防通信员、装备维护员、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岗位的专业技能素养,由大队灭火救援条线根据招录岗位设定考核科目、评分标准及考核达标分数线;对于仅有相应资质证书,技能考核不达标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考核场地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八、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当在二甲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
九、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十、政治审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大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情况,原则上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5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重庆万盛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的环节,于3月27日前完成。
十二、录用和薪酬待遇
(一)大队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集中训练1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三)录用人员实行集中24小时值班备勤,每周轮流休息两天,月薪不低于5000元(包含五险一金及年度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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