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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大足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2人

双桥消防 | 2025-05-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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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增强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队伍力量,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

  三、工作性质

  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18-28周岁,退役军人及文秘、通信专业人才、持有B2驾驶证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高1.65米以上,高中(含中职)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三)自身基础体能素质符合招录要求。

  (四)符合征兵招录政审条件。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待遇从优:取得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备网络及通信基础知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消防装备技师、无人机操控员、有专职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有体育专业特长或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证书的运动员(田径、篮球、足球等)、文艺专业特长者(常规乐器、唱歌、演讲、主持等)。

  (六)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被刑事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政治态度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相违背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7、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5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鞍贝路1号)。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43301712;43301751。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持复员退伍军人证)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3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审核,基础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政审及体检。

  (五)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3000米跑、100米、单杠引体向上,人员录取根据成绩排名情况决定。体能考核场地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三项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总分(体能成绩×8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体检费用暂由个人先行支付,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报销。

  九、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

  个人征信:体检合格后,提供近一周内个人征信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招录对象个人征信,经核查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不予聘用。

  政治审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思想、宗教信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由双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前往户籍派出所进行政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专职消防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和薪酬待遇

  (一)凡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并缴纳被装费300元/人。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录用,被装费不予退还;培训合格的,由双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分配到全区范围内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不符合本简章招录要求,不予转正录用。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经考核合格后,方才核发正式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被装费300元/人。

  (二)录用人员按照纪律部队建设要求,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周轮流休息两天,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工作绩效+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等组成。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月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职业补贴等。

  1、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待遇;

  2、通过试用期,薪资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津贴+年度目标奖+高危补贴+评定等级工资+值班补助+工龄工资等组成;

  3、持有B2驾照的驾驶岗位人员履行驾驶岗位职责、通过单位组织的考核认定后,可领取岗位津贴;

  4、另对应工龄、级别、考核合格等,收入将逐年递增;等级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年度考评奖、加班补助等另行计算。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享受每月8天假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公休假。年度考评奖励奖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住宿及伙食参照消防员标准由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

  (五)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且希望长期从事消防事业者,大队将择优选派参与驾驶、通信、无人机操作等岗位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本简章由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43301712;43301751

  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9日

  来源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ejwy5fu06SdGwk37urK9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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