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后勤服务岗1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签订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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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区大厦1205室。联系人:杨老师、崔老师,电话:023-72887709
3.报名材料:按要求填写《区发展改革委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粘贴好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毕业证(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查及面试
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三)考察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录用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四、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区发展改革委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来源文章: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sydwzp/202505/t20250507_14588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