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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拟聘用派遣制驾驶员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资格审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及政审等程序,我院拟聘用程军等2名派遣制驾驶员,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总成绩 | 体检是否合格 | 政审是否合格 |
程 军 | 男 | 汉族 | 1985.11 | 大专 | 92.42 | 合格 | 合格 |
张淮鸿 | 男 | 汉族 | 1989.01 | 高中 | 89.75 | 合格 | 合格 |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7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23-67673131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01147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五、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将按程序聘用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派遣制驾驶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文章: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54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