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面试、政审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
1.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招聘条件
(1)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22周岁以上。
(3)性别不限。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打字(听打)水平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一定的协助办理案件及处理事务的能力。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5)本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7)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未毕业的在读在校学生;
(8)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3日
2.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1.技能测试
技能考试时间待定。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度、质量,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待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于指定时间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2.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一贯现实表现、职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驻到北碚区法院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
四、薪酬待遇
按照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现有派遣制人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招聘过程中各程序的开展时间为暂定时间,如遇其他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考生,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
2.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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