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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季度奉节事业单位招聘63人_基本条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5-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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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公告:2023第二季度奉节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招聘,其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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