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陵川县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专技岗位具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8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八)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陵川县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1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5月18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期间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填写《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EP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6月2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的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可开考。非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31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改报,改报工作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2023年6月6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6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过期未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又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未缴费考生。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门。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为主。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理论和医学基本技能等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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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及资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对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请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印有户主信息的页面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表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县外流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陵川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咨询电话:0356-6202756
监督电话:0356-6202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附件:陵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陵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