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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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初定为6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9)。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渝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教育教学理念等。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