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2023年重庆三支一扶招录822人公告
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募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因健康原因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或不能按期完成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因政策调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取消,相应取消招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