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 50% | 综合面试成绩 | 50% | 总成绩 | 备注 |
1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实验金科小学校 | 小学数学教师 | 20225114006 | 81.80 | 40.90 | 80.10 | 40.05 | 80.95 | 递补 |
二、其它相关事项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23年7月20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
来源文章: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202302/t20230215_11609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