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请考生参加面试时自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进入拟签订协议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
(二)确定聘用岗位。
附件1中需选岗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岗位。当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三)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将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如因递补人员放弃,现场再递补一次即终止)。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整个考试考核招聘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