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考指标 1︰1比例(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按照 2︰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 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
确定体检人选,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的退役士兵或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则直接 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