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