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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考公告在哪里看_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了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2022-10-2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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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国家公务员公告已发布,为帮助考生朋友们尽快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详情,重庆人事考试网特为大家提前整理了2023国家公务员公告信息汇总,方便大家查看。另外重庆华图小编还提供了国家公务员职位表、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考试公告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报考条件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职位表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职位筛选 2022国家公务员职位筛选
专业目录 2022国家公务员专业目录
报名入口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10月25日-11月3日)
报名统计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统计
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11月29日-12月4日)
成绩查询入口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2023年1月)
入面分数线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面分数线
笔试内容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内容
公告峰会 2023国家公务员公告解读峰会
笔试课程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我是新手,怎么备考2023国考:

  对考生来说,一定要做好时间规划,才能对考试做全面的复习。

  1.基础学习——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扎实技巧方法

  对于很多考生而言,公考的考试科目知识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梳理基本的学科知识树,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

  在学习基础知识时,可以选择基础理论书籍,比如侧重不同考情,梳理基础知识理论框架的各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或《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也可以选择对知识理论细节挖掘更为深入的知识理论书籍,比如《模块宝典》《申论万能宝典》等。

  在学习的过程中,切忌只学理论,不做题目。正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任何技巧不经过练习都没有办法在考试中发挥作用。

  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一个知识点,对应练习一组题。大家在选择题目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区分难易程度的分科目分技巧的题册。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针对性练习,扎实技巧方法的作用。

  2.强化学习——巩固知识理论,查漏补缺知识方法技巧

  建构了知识体系之后,要通过练习稍有难度的题目,检测学到的技巧方法掌握是否扎实。这个阶段,大家可以使用之前购买的题册,练习每个方法中对应的强化难度或中等难度的题目,根据练习自测情况找出自己掌握比较薄弱的技巧方法,重新学习巩固,这样就能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3.题海学习——了解考情趋势,预演考试提高做题效率

  查漏补缺之后,我们对知识的掌握就基本过关了。这时建议大家准备好所有参加考试的历年真题,从最近的真题做起,了解考情趋势。我们要通过套题练习分析考试趋势与该考试的特色考情,根据近几年考试的重点明确后期复习巩固的侧重点。另外,也要通过这些真题的练习习惯考试当时的场景、节奏,提高做题的效率。

  4.冲刺复习—全真模拟考试,预测练习提前适应考试。

  在距离考试一到两周的时候,应该开始完全按照考试的时间自己安排全真模考,用对应考试的预测试卷或密卷进行练习。一方面,这能起到预测作用,另一方面,这也能让我们提前找到考试的感觉,真正进入考场时,就不那么容易紧张。

  另外,这里图图提到一个小技巧——当考试真题不好找时,我们可以从预测试卷或密卷入手,去研究考试的出题情况。因为这类试卷的仿真程度很高,对于指导我们备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近期要考试的军队文职,其中的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在市面上非常难找,要做好准备,可以去找军队文职考前专业科目密押卷,了解科目的命题情况。

  5.阶段模考—自测把握方向

  阶段模考并不是最终阶段才要做的工作,而是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应该去做的工作,经过阶段检测,我们才知道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情况如何,下一个阶段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如果觉得自己进行分析自测不够准确,可以选择购买测评,专业的批改和分析报告对于下一步备考指导意义更大。

  以上备考五条,1-3阶段的时间要根据整体时间自行安排。总之,开始得越早,时间安排灵活度越高。

  鉴于有小伙伴是第一次国考,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

  1、什么是国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 (简称“国考”),是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2、国考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国考基本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前公开调剂、面试公告、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国考考试内容

  国考有笔试和面试2个阶段,通过笔试者方可参加面试,笔面综合成绩排在前列且在政审、体检等环节都达到要求者即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1)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包括《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简 称 行 测 )与《申 论 》两个科目。

  (2)面试

  国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税务系统近两年则采用无领导小组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浅析交通肇事承担规则

  一、交通事故,地狱恶魔

  近些年来,随着车辆的普及随之带来的是车祸事故频发,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成为司法界热议的问题,但是该规则对于我们事业单位考生而言,在认知和适用上还存在一定困难。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法规的认知、了解不够透彻清晰,现整理该篇文章用于教学指导。所以需要我们细致学习研究。在对一个犯罪进行了解的时候,其中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必不可少的。立案标准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而量刑标准则是最后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内容,一起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知识。

  二、新制出台,适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其本质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一项过失犯罪,对当事人的心态确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和疏忽大意而未能避免交通肇事。所以对犯罪人的处罚比较轻。因为犯罪并不是当事人的恶意,而仅仅是当事人的一种过失,在结合了犯罪人在犯罪后的心态给予放宽的处罚也是体现法的公平正义以及法本身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的必要。

  交通肇事罪的运用注意下几点:(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例1】2021年5月16日李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将同向骑自行车的王某撞倒后,将王某送到医院,垫付400元医疗费后因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跑。被害人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李某行为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②李某行为应定为过交通肇事罪③李某行为属于逃逸行为

  A.②B.②③

  C.①②③D.①

  【答案】B

  【解析】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李某应定交通肇事罪,且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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