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一)
安徽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安徽唯一一所省属综合性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八所地方综合性艺术类高校之一。学校位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合肥市。学校以艺术学学科为主干,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学科专业群。开设音乐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等17个本科专业。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分批引进部分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海内外优秀博士或优秀的副教授以上教师。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和岗位具体见《安徽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人才标准按照学校官网“安徽艺术学院高层次‘双百’人才引进计划”执行 。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
青年博士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副教授以上一般不超过45周岁;教授以上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特别优异或学科专业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要求
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自计划公布之日起启动,招满为止。应聘者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安徽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申请表》(附件2)和各类证书及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至我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ysxyrsc@ahua.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岗位编号+学科(专业)”。
七、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后,学校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学校会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报名后没有接到学校考核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八、综合考核
高层次人才招聘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专业属性确定,可以是试教、学术汇报或专业展示等,主要综合考查应聘者言语表达、仪表举止、逻辑思维、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和教科研水平等。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二、其他要求
(一)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学校规定面议决定。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学院人事处: 0551-64400140
纪检监督电话:0551-64400187
电子邮箱:ahysxyrsc@ahua.edu.cn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1600号
邮 编:230011
网 址:安徽艺术学院http://www.a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