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暂定2022年5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打印准考证
2022年5月5日10:00至5月8日10:00。请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报名费的人员,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首页“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三、疫情防控须知暨承诺书
请考生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考生配合做好相关流调工作。
▶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岗位)笔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市外“健康码”,下同)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考生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至少提前3天抵渝,并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在渝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最后一次采样须在笔试前24小时内)。
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24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岗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无变化,将按本须知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掌握笔试最新动态。
(二)本文未尽事宜,按照我市现行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附件:
1.第二批笔试单位及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