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以上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序号1-18)、《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序号19-32、35-52)、《综合基础知识》(岗位序号33-34),岗位序号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序号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教师资格证、普遍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里进行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方式
面试项目包括讲课加黑板板书、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不低于10分钟(其中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5分钟)。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18(教师岗)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附件1中岗位序号19-52(卫生岗)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附件1岗位序号1-18):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卫生岗(附件1岗位序号19-52):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附件1岗位序号1-18):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卫生岗(附件1岗位序号19-52):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