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须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附件2、3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情况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的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