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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四季度南岸事业单位招聘47人_考试内容及时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2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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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公告:2021第四季度南岸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内容详见《南岸区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A类岗位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B类岗位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笔试当天考室黑板板书)。随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4.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综合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综合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

  (4)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现场实操测试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主要测试现场新闻采编、播音主持等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等事项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取消本次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A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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