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直接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选聘人员报名表.xlsx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选聘简章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是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及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政工程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建设、资产运营管理等,下有鑫瑞物业管理公司、盛羽体育文化发展公司、鑫岩房地产开发公司、清平蓝盾保安公司、新田人力资源公司5家全资子公司。因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直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直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直接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直聘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4.符合直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年龄、工作经验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本次直聘范围。
1.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愈五年;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依照有关规定有其他不能任职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信息发布渠道:“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ws.cq.gov.cn/)。
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选聘人员报名表》,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可见),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55181330@qq.com(原件待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85394933,18696799696。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由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牵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对直聘的各岗位报名情况予以公布。
(三)面试
报名人数高于4人(含4人)直聘2名,报名人数不足4人直聘1名,不足2人取消本次直聘。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拟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机构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品质修养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司召开党委会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国资管理中心备案。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ws. 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职位等。
(七)聘用及薪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85394933。
(二)本次直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公司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并报区国资管理中心同意后录用。如无合适人选替补,报国资管理中心同意后重新选聘。
五、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1. 万盛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人事科: 023-48282176;
2. 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纪委:023-85392651;
3. 万盛经开区纪工委驻国资管理中心纪检组:023-48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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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章:http://ws.cq.gov.cn/zwgk_165/fdzdgknr/zkly/qtzkly/202111/t20211117_9986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