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2021年四季度江津区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
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重庆报考指导
2021四季度江津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63人_考核总成绩计算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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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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