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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秀山县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_报考条件

未知 | 2021-11-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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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公告:2021秀山自治县第二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公告

  公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已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要求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因机改调整除外);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7.2018-2020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应参加年度考核但未参加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在职教师、医务人员县内改行参加公开遴选的,需在教师、医务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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