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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事业单位招聘245人报名入口那个_重庆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未知 | 2021-10-0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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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公告: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45人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9: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以前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4日9:00前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0:30

  (五)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点击入口: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45人报名入口<<<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10月13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提交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2021年10月14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其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非职员岗位安排专业科目笔试且确需报名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发布通知。

—— 重庆事业单位备考 ——

2021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备考——什么?代位继承修改了?

  2021年刚刚过去了8天,《民法典》已经在如火如荼的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就在1月4日,广州省办理了首例侄甥代位继承公证。

  事情是这样的,李婆婆现居广州,是一位孤寡老人,终身未婚且无儿无女,李婆婆在家里排行是最小的,其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均先于李婆婆去世。李婆婆去世之后,留下一处房产。

  如果按照之前的《继承法》规定,那李婆婆的房产很有可能归国家或者是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但是,按照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该处房产由李婆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婆婆的侄儿和外甥女代位继承。

  什么?还有小伙伴不知道为什么?别急,一起来和小编学习《民法典》中的继承!

  01

  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依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广州的案例中,李婆婆无儿无女,其他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所以是不适用一般情况的法定继承的。同样,按照正常情况,李婆婆的侄甥并不属于她的法定继承人,那他们是如何继承遗产的呢?

  02

  代位继承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李婆婆的侄甥虽然不是李婆婆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李婆婆的兄弟姐妹先于李婆婆死亡,所以,其侄甥可以代位继承李婆婆的一处房产。

  小伙伴们,你学会了吗?

  03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那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之间的区别是啥呢?

  适用范围。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因其性质决定,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两次继承。转继承人没有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只是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代位继承则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非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1. 王某是一名商人,在一次出差中不幸发生车祸,去世后留下了一栋别墅和三百万元存款,在其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假如下列近亲都健在,则( )优先享有继承权。

  A. 王某的祖母

  B. 王某的姨妈

  C. 王某的姐姐

  D. 王某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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