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2021三季度江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13人公告
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
C类岗位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按《定向江津区的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计算。
D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C类岗位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按《定向江津区的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计算。
D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