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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江区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17人_聘用及待遇

未知 | 2021-09-0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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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公告:2021黔江区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公告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包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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