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2021城口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76人公告
选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单位选定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县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向县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