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在10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华图教育将同步国家公务员局更新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3-2021国考时间安排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2022 | 2021年xx月xx日 | 2021年xx月xx日-xx月xx日 | 2021年11月27日 |
2021 | 2020年10月14日 | 2020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20年11月29日 |
2020 | 2019年10月14日 | 2019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9年11月24日 |
2019 | 2018年10月21日 | 2018年10月22日-10月31日 | 2018年12月2日 |
2018 | 2017年10月28日 | 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 2017年12月10日 |
2017 | 2016年10月13日 | 2016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6年11月27日 |
2016 | 2015年10月13日 | 2015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5年11月28日 |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汇总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
2021年 | 2020年10月14日 | 2021国考公告|职位表 | 11月1日-11月7日 | 11月29日 | |
2020年 | 2019年10月14日 | 2020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4日 | |
2019年 | 2018年10月21日 | 2019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22日-10月31日 | 12月2日 | |
2018年 | 2017年10月28日 | 2018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30日-11月8日 | 12月10日 | |
2017年 | 2016年10月13日 | 2017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7日 | |
2016年 | 2015年10月13日 | 2016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9日 |
我是新手,怎么备考2022国考:
对考生来说,一定要做好时间规划,才能对考试做全面的复习。
1.基础学习——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扎实技巧方法
对于很多考生而言,公考的考试科目知识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梳理基本的学科知识树,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
在学习基础知识时,可以选择基础理论书籍,比如侧重不同考情,梳理基础知识理论框架的各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或《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也可以选择对知识理论细节挖掘更为深入的知识理论书籍,比如《模块宝典》《申论万能宝典》等。
在学习的过程中,切忌只学理论,不做题目。正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任何技巧不经过练习都没有办法在考试中发挥作用。
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一个知识点,对应练习一组题。大家在选择题目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区分难易程度的分科目分技巧的题册。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针对性练习,扎实技巧方法的作用。
2.强化学习——巩固知识理论,查漏补缺知识方法技巧
建构了知识体系之后,要通过练习稍有难度的题目,检测学到的技巧方法掌握是否扎实。这个阶段,大家可以使用之前购买的题册,练习每个方法中对应的强化难度或中等难度的题目,根据练习自测情况找出自己掌握比较薄弱的技巧方法,重新学习巩固,这样就能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3.题海学习——了解考情趋势,预演考试提高做题效率
查漏补缺之后,我们对知识的掌握就基本过关了。这时建议大家准备好所有参加考试的历年真题,从最近的真题做起,了解考情趋势。我们要通过套题练习分析考试趋势与该考试的特色考情,根据近几年考试的重点明确后期复习巩固的侧重点。另外,也要通过这些真题的练习习惯考试当时的场景、节奏,提高做题的效率。
4.冲刺复习—全真模拟考试,预测练习提前适应考试。
在距离考试一到两周的时候,应该开始完全按照考试的时间自己安排全真模考,用对应考试的预测试卷或密卷进行练习。一方面,这能起到预测作用,另一方面,这也能让我们提前找到考试的感觉,真正进入考场时,就不那么容易紧张。
另外,这里图图提到一个小技巧——当考试真题不好找时,我们可以从预测试卷或密卷入手,去研究考试的出题情况。因为这类试卷的仿真程度很高,对于指导我们备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近期要考试的军队文职,其中的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在市面上非常难找,要做好准备,可以去找军队文职考前专业科目密押卷,了解科目的命题情况。
5.阶段模考—自测把握方向
阶段模考并不是最终阶段才要做的工作,而是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应该去做的工作,经过阶段检测,我们才知道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情况如何,下一个阶段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如果觉得自己进行分析自测不够准确,可以选择购买测评,专业的批改和分析报告对于下一步备考指导意义更大。
以上备考五条,1-3阶段的时间要根据整体时间自行安排。总之,开始得越早,时间安排灵活度越高。
鉴于有小伙伴是第一次国考,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
1、什么是国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 (简称“国考”),是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2、国考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报考(以2021年国考为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国考基本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前公开调剂、面试公告、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国考考试内容
国考有笔试和面试2个阶段,通过笔试者方可参加面试,笔面综合成绩排在前列且在政审、体检等环节都达到要求者即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1)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包括《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简 称 行 测 )与《申 论 》两个科目。
(2)面试
国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税务系统近两年则采用无领导小组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
今天我们总结一些国考行测常识中法律类题目的考察规律,观察这几年的常识法律题目并非机械性地考察法条,而将法律的一些思维融入题目。从近年试题分析,以下几条特征为常考考点:
1.合情合理,一般符合常理
2.法律要维护公平正义
3.法律倾向于保护受害者、弱者
4.保护人身优先于保护财物
把握这几项原则,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法律常识题。
【例题】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哪一情形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 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
B.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C. 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D. 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
正确答案 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1条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D项属于上面第一款,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B项和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A项符合第一款规定,B项符合第三款规定,C项符合第二款规定,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
注意:通过对比可知,只有D选项造成的是人身安全方面的损失,ACD三项都没有体现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因此应该选D。
【例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陈某的大米后发现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可以向陈某要求赔偿
B. 林某要到网上销售自家生产的大米,网络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其进行实名登记
C. 张某买了一瓶价格为5元的饮料,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某除可以得到5元赔偿,还可以得到1000元赔偿金
D. 吴某委托广告公司为其生产的大米制作广告,广告内容夸大了大米的营养含量,声称其具有保健作用,对此吴某没有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食品安全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吴某作为大米的经营者应对其广告的虚假宣传负责,而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吴某没有责任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陈某销售的大米存在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陈某要求赔偿。 B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所以,林某将大米放在网上销售,该网络交易平台要求林某进行实名登记是合法的。 C项: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张某购买的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以除了拿回购买饮料的钱之外,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千元的赔偿金。
注意:法律要维护公平正义,通过阅读4个选项发现,D项的吴某委托广告
公司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本题选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