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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5名运动员

未知 | 2021-08-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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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运动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x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x

  4.附件4.重庆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运动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贯彻〈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体〔2009〕29号)和《重庆市优秀运动队进出队管理办法》(渝体〔2021〕2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运动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运动员25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能够代表重庆参加全国专项比赛的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如“27周岁以下”,指未满28周岁,在199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特别说明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约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运动员发展保障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4号)。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后续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2021年8月26日在重庆市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进队专项测试的形式,具体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专项测试方式及分值:由市体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各运动项目选材标准进行体能等专项测试,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照测试结果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项测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进队专项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各科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等公开招聘过程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体育局网站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运动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根据《关于贯彻〈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体〔2009〕29号)和《重庆市优秀运动队进出队管理办法》(渝体〔2021〕22号)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招运动员,是公开选拔体育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3005993

  重庆市体育局网址:http://tyj.cq.gov.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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