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聘用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一)书记员辅助岗位(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书记员辅助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辅助岗位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
5.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手写记录字迹工整、记录清晰;
6.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附后),发至yzqfyzzc@sina.com邮箱报名,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核。初审通过人员,将通知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相片提交并复印件各1份交至法院政治部807办公室。
(二)考试。
书记员辅助岗位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书记员辅助岗位要求计算机速录技能。计算机速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重庆话听打,听打稿长约7分钟左右,要求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根据记录速度、准确率、书写规范程度评分,择优录取。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担任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转正之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原标题: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