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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特岗教师报考条件是什么_重庆人事考试网

未知 | 2021-06-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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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发证机关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8.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9.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上述顺序排序并优先录用。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3.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一、考情

  在教师招聘的考试中,法律法规的占比越来越大,每年都会增加新的文件,且知识点比较分散,导致记忆量增多。以下为大家整理一些相似法条,减少记忆负担。

  二、知识点分析

  1.学生人格保护

法律 法条
义务教育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29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21条)

  2.津贴类

法律 法条
义务教育法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第31条)
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26条)

  3.教师工资

法律 法条
教师法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25条)
义务教育法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第31条)

  4.严重不良行为

法律 法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第35条)
义务教育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第20条)
未成年保护法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第25条)

  三、练习题

  1.“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是下列哪一部法律规定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而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是规定,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故本题选B。

  2.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2.【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故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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