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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

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 | 2021-05-0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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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公开招聘如下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出纳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财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能熟练运用财务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理解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

  2、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专业优先;

  3、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优先。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个人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彩照1张。

  2、报名方式:简历投递到QQ邮箱:71740032@qq.com,面试时携带报名资料接受查验。

  3、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3-67850212。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逾期不再收报名资料。

  四、相关事项

  1、岗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非编制内人员。

  2、 岗位薪资3000-4500元,办理五险一金,提供工作用餐,带薪年休假。薪资为税前,定薪根据招聘岗位和本人实际条件确定。

  3、本次招聘为委系统招聘,由委组织人事科牵头开展。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障能够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与报名人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后,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予以试用,试用期2个月。

  5、聘用人员应服从委系统统一调配。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2020年5月6日

  原文标题: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MD5:5a79cb02a76b8cc79494b0147422b511)

  原文链接:http://bkjyw.swu.edu.cn/s/bkjy/wlzp/20210506/445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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