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简介
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是全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技术指导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重庆首批二甲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单位。现有职工447人,其中卫生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110人。占地面积16.68亩,业务用房11300平方米,开放床位155张。年门急诊服务45.02万人次,住院服务1.27万人次。医院荣获“全国区县妇幼机构百强单位”、“全国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全国妇幼保健中医药示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母婴友好医院”等国家级荣誉10余项。
医院按照院部科的体系,设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三个一级保健学科,临床医技科室19个,临床二级诊疗科目20余个,另有职能科室8个。医院成功打造具有妇幼保健专科特色的学科体系,其中产科是重庆市特色专科,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孕产期保健专科是2020年重庆市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精品项目),妇科常见病防治专科正在准备重庆市妇幼保健重点专科验收。
医院在建设新院区位于永川区卧龙路西南侧、星光大道西北侧,项目占地约40亩,2016年启动建设工作,预计明年1月搬迁,届时医院业务用房增至84507平方米,建成后医院环境、设备设施、就医体验将进一步改善。
因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保障医院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需求。
二、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4.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曾被我院解聘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在我院试用或见习不合格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面试、试用、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院内公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2月28日;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2月2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规培证、职称资格证书及执业证等复印件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毕业报到时提供)
网上报名:个人简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规培证、职称资格证及执业证等)传至邮箱1473047868@qq.com。
3、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话:023—49503528
网上报名:邮箱1473047868@qq.com。
(三)面试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
面试通过后随即安排到相应科室试用。(临床医技专业有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免试用)
(五)体检
组织实施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期到人事科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招聘人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面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职等你来】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