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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寿区202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5:长寿区2020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docx
附件6:长寿区2020年从本土人才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docx
长寿区202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其中卫生岗位24名,村(社区)干部岗位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长寿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干部,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长寿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村(社区)干部任职及年限、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非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附件1(岗位序号1-20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序号21-22号)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1-20)采取网上报名。
1. 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考试招聘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 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应先书面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8日23:59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 “招考录用”栏,点击“长寿区2020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12月19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20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至12月26日上午9: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进行公布。
(二) 现场报名
招聘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21-22),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查审合格者,须当场缴纳50元/科/人的笔试费用,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报名人数。
4.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具体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综合基础知识》,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2.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3.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4.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卫生岗位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三)资格审查(卫生岗位)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关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招考录用”栏进行公示。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决定,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不超过2人次),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其中招聘到长寿区洪湖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须在该镇满5年后才能交流调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带口罩。
3.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报考资格条件,请咨询区委组织部:023-40244989
4.卫生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按附件1咨询相关报聘单位及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5.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长寿区202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