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的通知》(涪就业办发〔2020〕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 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基层公共管理5人、基层社会服务5人。
(二)招聘条件
1. 涪陵籍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2.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 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以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方式到镇相关岗位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 户口簿及复印件2份;
3.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 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韩石路108号区石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电话:72721079。
初审资格合格后,填写《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五、待遇条件
岗位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
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