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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綦江区石壕镇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1名简章

未知 | 2020-08-1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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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石壕镇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綦江区石壕镇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实施意见》(綦江人社发〔2020〕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辅助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綦江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不得招聘为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简章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17日17时期间,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将《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交至石壕镇社保所黄玉成。报名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者。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石壕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4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政审合格的,我镇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

  每月待遇参照当地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统筹本单位体制外人员的相关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其他

  本简章由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81713944,联系人黄玉成。

  附件:石壕镇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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